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诚聘专业技术人员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成立于2021年,位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是中山大学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与国家能源结构转型重大需求,而布局建设的新工科学院。学院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发展新战略,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的区域优势,致力于构建与先进能源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学科发展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和产学研合作体系,为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市的先进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科技支撑。
学院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先进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现因学院实验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拟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先进能源学院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人正直,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学校发展建设、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的专业技术工作。
3. 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5. 具有能源、化学、化工、材料、机械等相关理工学科专业背景。具有理工科实验室工作背景者优先。熟悉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管理相关规定及政策者优先。具有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建设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 | 人数 |
科研实验室及平台建设技术岗 | 1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辅助岗 | 1 |
科研实验室及平台建设技术岗
招聘条件和要求
1. 具有能源、化学、化工、材料、机械等相关理工学科专业背景;
2. 具有理工科实验室工作背景者优先;
3. 熟悉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管理相关规定及政策者优先;
4. 具有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建设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 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条件建设,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耗材的论证、购置、验收、调试、管理、维护等。
2. 负责实验室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资源的日常管理、操作、维护、编写规章制度、设备更新改造和功能拓展等。
3. 参与科研实验相关研究,配合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完成科研实验;协助学院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验方面的各类大赛或论文;
4. 负责仪器设备的配件更换、返厂维修和报废等事项,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实验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方法,负责仪器设备一般性故障的诊断与维修,及时判断仪器故障的原因所在,并提出技术支持意见。
5. 负责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保障,包括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负责水/电/气路的日常检查和安全知识普及,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的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6.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的采集整理以及线上预约系统的管理维护,协助学院进行实验室规划布局、装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验收的组织工作。
7. 完成学院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实验教学辅助岗
招聘条件和要求
1. 具有能源、化学、化工、材料、机械等相关理工学科专业背景;
2. 具有理工科实验室工作背景者优先;
3. 熟悉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管理相关规定及政策者优先;
4. 具有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建设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新能源实验室条件建设,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耗材的论证、购置、验收、调试、管理、维护等。
2. 负责实验室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资源的日常管理、操作、维护、编写规章制度、设备更新改造和功能拓展等。
3. 负责实验课程的准备、耗材购置、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协助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团队,参与或承担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和实验课程建设。
4. 负责仪器设备的配件更换、返厂维修和报废等事项,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实验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方法,负责仪器设备一般性故障的诊断与维修,及时判断仪器故障的原因所在,并提出技术支持意见。
5. 负责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保障,包括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负责水/电/气路的日常检查和安全知识普及,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的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6.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的采集整理以及线上预约系统的管理维护,协助学院进行实验室规划布局、装修改造,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验收的组织工作。
7. 完成学院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1.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对应岗位等级执行。首个聘期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五年。在首个聘期届满,经学校考核通过的首聘期新机制人员,按程序选拔择优续聘为新机制长聘人员;同时,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符合国家、省市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条件的新机制长聘人员可按条件报考。
2. 深圳校区工作人员按照学校规定享受深圳校区补贴。
四、报名方式
1. 统一接收网上报名,进入中山大学人力资源官方网站选择相应岗位进行职位申请;
网址:https://recruit.sysu.edu.cn
2. 详细操作可参考:中山大学人力资源官方网站应聘人员操作指南;
3.《中山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五、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邮箱:sysurecruit@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020-84111713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邮箱:sunzh65@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0755-2326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