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参评对象为先进能源学院2021级、2022级及2023级本科生。
转专业学生应在原学院参评奖学金。从先进能源学院转出的学生,须将材料提交至原所属班级;转专业到先进能源学院的学生,请按原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选。
二、时间安排
日期 | 事项 | 材料 |
9月20日前 | 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 工作小组名单报辅导员 |
9月22日23:59前 |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习委员处。逾期未提交或不按照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 附件1《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测加分认定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照片) |
9月25日23:59前 | 年级审核并公示3天 | 附件3《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
9月28日23:59前 | 年级公示3天无异议,年级工作小组提交评定结果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 | 附件1、2、3电子版 |
9月30日23:59前 |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终审,并公示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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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公益活动评定时间范围
2023-2024学年(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8日)。
四、评定依据
2023-2024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评定根据《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4)执行。
五、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各年级按要求成立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班级推选的其他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总数不少于年级人数的10%),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名单请于9月20日前确认并报辅导员,由学院统一公示。
年级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 负责受理、初审本年级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申请材料。
2. 公示本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初审结果,受理异议并反馈初步意见。
3. 解答本年级同学有关综合素质测评的疑问。
六、其他事项
1.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如实、完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申请和补充。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除运用于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外,还可能运用在个人评优评先、申报相关项目等,请符合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条件(含公益时认定)的同学,均提交申请材料,以免错过本次认定。
3.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年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汇总后,提交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审小组会议讨论。
先进能源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