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办法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招生类别 |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直博生 | 0858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
081700 |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 |
硕士研究生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
085800 |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1.《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件1)1份,须亲笔签字;
2.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须将个人信息页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1张A4纸上,身份证将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前5个学期(或前三学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模板见附件2);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GRE成绩、雅思成绩等复印件)。
5.拟申请直博生的,需提供2封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见附件3);需提供1份《申请攻博项目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4)。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论文提供期刊目录、论文首页)、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材料等;
以上以上1-4为必须项,5、6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一)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预计于9月28日开通报名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申请者须在系统上完成以下操作:
1.2024年9月22日起,申请者须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8日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
学院预计将于9月29日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确认复试”通知。请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根据院系通知参加复试考核。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限内在系统上完成确认复试等步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考核小组,负责本年度推免生接收考核工作。
(二)考核小组通过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人员名单。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材料者,不予复试面试资格。
(三)复试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面试中,同时也会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与公示
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预计将于9月29日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各专业的录取将按照2024年夏令营“优秀营员”优先的原则,基于夏令营申报专业志愿,根据复试综合表现依次确定待录取名单,如申报专业已接收满,在征得申请者同意且学院仍有剩余推免接收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调整为相近专业。
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先进能源学院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60092
Email:xuhzh9@mail.sysu.edu.cn
先进能源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