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仪器设备服务性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8
为了合理利用仪器资源,充分发挥设备使用效能,可持续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参照校内、外单位同类共享仪器收费标准,以及综合测算各仪器的机时成本前提下,制定了服务性收费标准。经学院申请,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仪器服务收费标准已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审核通过,现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14日
联系人:陈佳怡
联系邮箱:chenjy836@mail.sysu.edu.cn
附件:《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服务性收费公示》
先进能源学院
2026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