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

2024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位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学院面向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及区域先进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的区域优势。学院的学科建设突出“前瞻性、综合性、实用性”特色,聚焦绿色氢电多能融合、电化学储能与供能、碳捕集与利用转化等组成未来新能源体系的核心技术,以“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为特色和重点,将“能源催化转化及应用”和“储能科学与工程”作为基础支撑和应用延伸,最终形成储能科学、化学与化工、热科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培养体系。

  学院积极组建由院士等国家级高端人才领衔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构建与先进能源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学科发展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科学研究体系和产学研合作体系,为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的先进能源科技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欢迎优秀的你加盟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与我们共同探索新能源科学的学科前沿,立大志、做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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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先进能源学院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和先进能源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 大学英语六级≥426分;

  如不能满足以上任一条件,须提交其他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审核、面试考核专家组重点考核其英语水平,并确定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6年以上。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7.《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注册就读的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doctor)。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我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4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4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6日10:00至11月27日22:00(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oldgms.sysu.edu.cn/web/DcrRegistered.html),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已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最迟于2023年11月27日22:00前网报成功后,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先进能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uhzh9@mail.sysu.edu.cn。申请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进行编号排列后提交,电子版材料请整合进一个PDF文件中提交。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的陈述(不超过2000字)。

      (13)报考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推荐申请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

  以上材料均需在截止日期前寄(送)达,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工学园1栋409室徐老师收,电话18819431139,邮编518107。

  注:① 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1.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复审者,将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采用考核专家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600分,由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满分200分)及综合能力(满分300分)3个部分构成。由专家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20分个人陈述钟左右的个人陈述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个人陈述结束后,将依次进行外国语、业务课和综合能力面试。

  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考核将于2023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见《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七、录取

  1. 总成绩为考生综合考核面试3个部分加总的最终分数,分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低于3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不接受破格申请。

      4.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 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article/302)。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均参照本简章执行。

  本简章由先进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  徐老师

  地址:中山大学先进能源学院党政办公室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60092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学院官网,网址:https://ae.sysu.edu.cn/